加盟糾紛演變總部判賠?
本案是一場因加盟後履約爭議而引發的民事訴訟。加盟主於合約簽訂後依約繳納加盟金與權利金,投入門市經營,但營運初期即遭遇原物料供應不穩、技術指導未完整等問題,遂依契約條款進行催告並主張終止合約。總部則否認違約,主張加盟金為一次性給付,已投入裝潢與教學,並反控加盟主未付權利金,不應退還任何費用。 雙方爭點包括合約終止是否合法、加盟金是否應退還、裝潢費用是否成立、以及擔保用本票是否應返還。一審不採原告主張,全數駁回;二審則改判認定總部有供貨遲延事實,原告終止契約合法,應按比例返還加盟金與本票。此案呈現出台灣加盟契約中履約義務界定與風險分配的重要性,也提醒品牌與加盟主雙方,在簽約前應更加重視契約內容的清晰與對等。
